主題:先天性德國麻疹小常識
公告日期:2011/4/20 上午 12:35:15 
公告內容:
<1>因為國內在國中三年級的女學生皆有追加注射一劑德國麻疹疫苗,所以再生育年齡的婦女應該都還有抗體存在,理論上不需再注射疫苗.除非抽血檢驗證實抗體太少(<10unts)或沒有抗體,可到衛生所注射疫苗,是免費的,(如到一般診所自費注射,大約500之上下).
<2>德國麻疹疫苗為減毒的活性疫苗,一般不建議在孕前或懷孕期中注射,以避免造成先天性的德國麻疹症候群(Congenital Rubella Syndrome).(註)先天性德國麻疹症候群包括下列一個或一個以上之畸型:
1.眼睛缺陷:常見白內障 青光眼 小眼症.
2.心臟病:中隔缺損 動脈導管存在(PDA) 肺動脈硬化.
3.耳聾.
4.中樞神經疾患:腦炎 腦膜炎.
5.胎兒生長遲緩.
6.血液疾病 紫斑症 貧血.
7.肝炎 肝脾腫大 黃疸.
8.慢性廣泛性組織性肺炎.
9.骨骼病變.
10.染色體異常.
.至於注射後多久才可以懷孕,一般認為最好間隔三個月,(至少40天).**(衛生所的公衛護士有時候會告訴民眾要間隔六個月,是比較安全的說法,實際上只要三個月即可).
<3>注射疫苗後三個月內馬上懷孕,目前大部份的醫師認為應中止妊娠,但如上所說,其實只要40天以後,應比較不會有那種大的風險,可以多考慮病人本身的生育狀況(有幾個小孩了)及容不容易受孕等.(註):美國CDC(疾病管制局)自1989年起,統計及分析321個孕婦在懷孕三個月內注射德國麻疹疫苗,足月出生後都沒有發現有因疫苗造成的先天性畸型.